每周股票复盘:通化东宝(600867)拟回购2000万至4000万元股份
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,通化东宝(600867)报收于8.8元,较上周的8.55元上涨2.92%。本周,通化东宝10月15日盘中最高价报9.04元。10月13日盘中最低价报8.42元。通化东宝当前最新总市值172.35亿元,在生物制品板块市值排名18/50,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069/5158。
本周关注点
公司公告汇总:通化东宝拟以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股份,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。
公司公告汇总:公司拟取消监事会,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。
公司公告汇总:通化东宝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,审计费用150万元。
公司公告汇总: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选举张国栋为管理委员会主任。
交易信息汇总:无相关内容
股本股东变化:无相关内容
业绩披露要点:无相关内容
机构调研要点:无相关内容
通化东宝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,审议通过设立管理委员会并选举张国栋、迟军玉、孟轩为委员,张国栋任主任,授权其办理相关事宜,表决结果均为100%同意。
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,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,并修订《公司章程》及相关治理制度。同时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,审计费用150万元。
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,回购资金总额为2000万元至4000万元,回购价格不超10元/股,预计回购200万股至400万股,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,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。
监事会于2025年10月17日审议通过《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的议案》,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,0票反对,0票弃权,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。
公司将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,审议取消监事会、修订公司章程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,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。
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,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,修订《公司章程》中相关表述,并相应废止原有制度,最终变更以监管部门核准为准。
公司制定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》,规定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,原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须继续履职,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,且须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。
公司修订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》,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,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,负责审议薪酬方案、股权激励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。
公司修订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》,规定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,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,对董事、高管人选进行遴选、审核并提出建议,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理由。
公司修订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》,明确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,负责信息披露、投资者关系管理、会议筹备等工作,存在特定违规情形时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。
公司制定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》,要求信息披露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,不得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,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。
公司制定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,明确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,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,证券部为职能部门,通过公告、股东会、电话咨询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沟通。
公司修订《股东会议事规则》,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,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,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,涉及关联交易、对外担保等事项有专门表决要求。
公司制定《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》,明确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、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等,重大事项涵盖重大交易、关联交易、重大风险等,须及时书面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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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修订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》,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,独立董事占多数,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,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。
公司制定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》,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,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,特定情形下不得提供担保,相关事项应及时披露。
公司制定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,明确董事会为管理机构,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,须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在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交易所。
公司制定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》,规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,审议事项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、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,表决实行一人一票。
公司修订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,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,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,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,任期不得超过六年。
公司制定《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》,规定股东在选举董事时可集中或分散使用投票权,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投票,得票数须不低于总投票权数的50%方可当选。
公司制定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》,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、公开原则,关联董事和股东需回避表决,特定情形可豁免审议与披露。
公司修订《公司章程》,注册资本为1,958,542,829元,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,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%,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。
公司制定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》,规定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,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%,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%。
公司制定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》,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,存放于专项账户,实行三方监管协议,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,变更用途须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。
公司发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,回购金额不低于2,000万元、不超过4,000万元,价格不超10元/股,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,实施期限为6个月。
公司发布回购报告书,确认已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,董监高、控股股东等在未来3至6个月暂无减持计划,本次回购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上市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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